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落实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和《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规划》(鲁政字〔2018〕247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将继续开展2019年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和区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1、帮助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所属辖区内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提高政府精准施策和精准服务。
2、帮助各行业找准当前急需突破的关键共性问题,树立行业内不同阶段的标杆企业。
3、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自身两化融合总体发展现状,明确两化融合发展重点和定量目标,提高精准决策水平。
二、评估对象
全省新材料、水泥、汽车、农机、家电、工程机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22个重点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鼓励各市开展面向县(市区)级政府的区域评估,在工作过程中由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
三、评估依据
《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和《山东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四、工作安排
1、确定参评企业数量。各市在上年参与评估的企业基础上,确定今年参评企业范围,企业数量不少于规模以上企业的20%。各市工信局负责本辖区内两化融合评估的通知、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2、组织企业开展评估。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handong.cspiii.com/)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企业登录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已注册填报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具体评估时间为:4月20日-9月20日。企业提交的问卷,先由县(市区)工信局进行审核,市工信局复审后再进行上报。
3、数据处理分析。我厅委托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对企业填报提交的问卷进行筛选、数据处理、建模分析,编写《2019年山东省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
4、区域评估报告。我厅委托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按照《山东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企业数据、统计年鉴数据、省工信厅统计数据和各市政策文件情况等编写《2019年山东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把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作为指导企业上云,促进区域、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重点、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加强企业对评估标准的理解,提高评估质量,各县(市区)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两化融合评估专题培训。
2、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企业评估工作。
3、各有关企业要成立由首席信息官牵头的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标准要求,收集相关信息,确保评估数据真实、准确,能客观反映本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的实际水平,能给企业制定两化融合发展规划提供有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