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认证  实验室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  知识产权贯标  咨询  知识  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  CMC认证和CPA认证  两化融合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日期:2021-02-18     来源:济南创远    作者:济南创远    浏览:10    评论:0    
核心提示:为了出现紧急情况时减少财产损失,有效地疏散人群、抢救受伤人员,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一、指挥系统建立公司生产部和办公室,生
 为了出现紧急情况时减少财产损失,有效地疏散人群、抢救受伤人员,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建立公司生产部和办公室,生产部和保卫科监督各部署安全工作;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其他化工厂家和医院等的支援。

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爆炸控制几方面。

1、事故报警

1.1  报警

发生紧急情况后,应大声喊:‘起火了’或‘触电了’或‘泄漏了’或‘爆炸了’等能表达出紧急情况的简单用语。

立即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是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处理得当会使可能形成灾难性事故变成灾害性事故,而一些小事故处理不当,延误时间,也能形成灭顶之灾。

当发生突发性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应向当班组长或科长,同时向生产部经理报告;如果形势特殊而严峻,现场人员无法采取措施防止蔓延,同时要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

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外溢、触电、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2救援队伍

生产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一个应急救援专业队,各救援队伍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紧急情况的清除工作;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等待急救队或外界的援助会使微小事故变成大灾难,因此每个工人都应按应急计划接受基本培训,使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2、紧急疏散

2.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泄漏溢出的物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并切断电源。

·触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2.2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

3、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烫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C—42°C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

·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泄漏控制

易燃化学品的泄漏处理不当,随时都有可能转化为火灾爆炸事故,而火灾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事故蔓延而扩大。因此,要成功地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必须事先进行计划,并且对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4.1泄漏处理注意事项: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4.2泄漏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来消除化学品的进一步扩散。这可通过以下方法:

在生产部的指令下进行,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切断与之相连的设备、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

·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4.3对泄漏物的处理

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四种方法:

·围堤堵截: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人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5、火灾、爆炸事故控制
5.1事故发生现场
    a.大多数火灾都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生产过程中,初起火灾的发现和扑救,意义重大。生产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一旦发现火情,根据火势大小应果断采取措施;如果是小火,应使用就近配备的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干粉灭火器:拉掉插销,压下压把对准火源喷出);如果火势不能扑灭,火势扩展速度快不能有效控制(或发生大火)时,应立即边向消防队(119)和生产部报警,边扑救,为专业消防队伍赶到现场扑救赢得时间。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紧急停车处理。
   b.发生爆炸事故时,当班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无人员受伤时,采取自救,可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或逆风脱离现场;有人员受伤时,采取互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协助受伤人员逆风脱离现场,脱离现场后必要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同时向生产部和办公室、消防队报警。

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应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人员的疏散程序和灭火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5.2灭火注意事项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着火区域的电源并同时通知配电室切断公司总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5.3灭火对策

5.3.1 生产装置初起火灾的补救
    当生产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场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5.3.1.1 应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及其来源,及时准确地关闭阀门,切断物料来源及各种加热源;开启冷却水等,进行冷却或有效隔离;关闭机械通风装置,防止风助火势或沿通风管道蔓延。这样做可以有效地控制火势,有利灭火。
 5.3.1.2 带有压力的设备物料漏引起着火时,除应立即切断进料外,还应打开泄压阀门,进行紧急放空;同时将物料排入系统或其他安全部位,火势可因此减弱,便于扑灭。
 5.3.1.3 根据火势大小和设备、管道的损坏程度,现场当班人员应迅速果断做出是否需要全装置或局部工段停车的决定,并及时向生产部和办公室、消防队报警。在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地点、着火部位和物质,最后报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5.3.1.4 装置发生火灾后,当班的车间领导或班长应迅速组织人员除对装置采取准确的工艺措施外,还应利用装置内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要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保护要害部位,转移危险物质。
 5.3.1.5 在专业消防人员到达火场时,生产装置的负责人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着火部位、物料情况、设备及工艺状态,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3.2 易燃可燃液作贮罐初起火灾的扑救
 5.3.2.1 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发生着火、爆炸,特别是罐区中某一贮罐发生着火、爆炸是很危险的。一旦发现火情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向公司调度处报告。报警和报告中须说明罐区的位置,着火罐的位号及贮存物料的情况,以便消防部门迅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5.3.2.2 若着火罐尚在进料,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切断进料。如无法关闭进料阀门,可在消防水枪掩护下进行抢关,或通知送料单位停止送料。
 5.3.2.3 若着火罐区有固定泡沫发生站,则应立即启动泡沫发生装置,开通着火罐的泡沫管线阀门,利用泡沫灭火。
 5.3.2.4 若着火罐为压力容器,应迅速打开水喷淋设施,对着火罐和邻近贮罐进行冷却保护,以防止升温,以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爆炸。打开紧急放空阀门,将物料排放到安全地点进行泄压。
 5.3.2.5 火场指挥员应根据贮罐损坏情况,组织人员采取筑堤堵洞措施,防止物料疏散,避免火势扩大。特别注意对相邻贮罐的保护。对于粘度较大且含水的物料(如原油),应警惕物料爆沸而引起飞溅,以防造成人员伤亡和火势的扩大。
 5.3.3 仓库初起火灾的扑救
    仓库内存放的物质可燃品居多,而危险仓库内贮存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更大,因此仓库着火时,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消防部门及公司生产部和办公室报警。报警时说明起火仓库地点、库号、着火物质品种及数量。
    仓库内存放的物品很多,物种不同。仓库的初起火灾,更需要仓库管理人员利用仓库的灭火不可贸然用水枪喷射,应物选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及时扑救。否则用水枪一冲,物资损失必然增多。特别是危险物品仓库。仓库管理人员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物品位置及相应的灭火器材,以免扩大火势,甚至引起爆炸。
    为了防止火场秩序的混乱,应加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入内,参加灭火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的指挥。
 5.3.4 电气火灾的扑救
 5.3.4.1 电气火灾的特点
    a. 带电 电气设备着火时,着火场所的很多电气设备可能是带电的。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的火灾时,应该注意现场周围可能存在着较高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b. 带油 许多电气设备着火时,是绝缘油在燃烧。例如电气变压器,多油开关等,其本身充满绝缘油,受热后可能发喷油和爆炸事故,进而使火灾范围扩大。
 5.3.4.2 扑救电气火灾时的安全措施
    扑救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切断电源时,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
    a. 火灾发生后,由于潮湿及烟熏等原因,电气设备绝缘已经受损,所以在操作时,应用绝缘良好的工具操作。
    b. 选好电源切断点。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若在夜切断电源时,应考虑临时照明电源问题。
    c. 若需剪断电线时,应注意非同相电源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电线部位应选有支撑物支撑电线的地方,以免电线剪断后掉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
    d. 切断电源时,如南非要电力部门或其它部门配合,应迅速联系,报告情况,提出断电要 求。
 5.3.4.3 带电扑救电气火灾时的特殊安全措施
    扑救带电电气火灾时,为了争取灭火时间,如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不允许断电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a. 带电体与人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满足安全规程规定:一般室内应大于4m;室外不应小于8m。
    b. 选用不导电灭剂对电气设备灭火。机体喷嘴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10KV及以下,大于0.4m;35KV及以下,大于0.6m。
    用水枪喷射灭火时,水枪喷嘴处应有接地措施。灭火人员应使用绝缘护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及采用均压措施。其喷嘴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L110KV及以下,大于3m;220KV及以下,大于5m。
    c. 对架空线路及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应不超过45度,以防导线断落伤人。如遇带电导体断落地面时,要划出一定警戒区,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5.3.4.4 充油设备的灭火
    a. 充油设备的油品闪点多在130~140`c之间,一旦着火,其危险性较大。如果在设备外部着火,可用CO2、1211(即二氟——氯——溴甲烷)、干粉等灭火器带电灭火。如油箱破坏,出现喷油燃烧,且火势很大时,除切断电源外,有事故油坑的,应设法将油导人事故油坑。油坑中和地面上的油火,可用泡沫灭火。要防止油火进入电缆沟。如油火顺沟蔓延,这时电缆沟内的火,只能用泡沫扑灭。
    b.充油设备灭火时,应先喷射边缘,后喷射中心,以免油火蔓延扩大。
 5.3.4.5 人身着火的扑救
    人身着火多数是由于工作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扑救火灾而引起的。也有因用汽油、苯、酒精等易燃油品和溶剂擦洗机械、设备或衣物,遇到明火或静电引起的火花而引起的。当人身着火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若是衣服着火又不能及时扑灭,则应迅速脱掉衣服,防止烧坏皮肤。若来不及或无法脱掉衣服,应就地打滚,用身体压灭火种。切记不可跑动,否则风助火势,会造成严重后果。就地用水灭火,效果会更好。如果皮肤被烧伤,要防止感染。

当火灭了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在报警的同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等等。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会引起二次灾害。所以,公司应制订和完善紧急情况应急计划。让每一个职工都知道应急方案,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具备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到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增强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伤亡。  

 
以上内容来自于会员自行发布或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即可删除!
打赏
 
更多>同类认证知识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认证知识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1000459号  | 
Powered By ISO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