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认定条件
(一)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3.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4.申报产品连续生产3年以上,且近3年申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
5.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7.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8.申报产品行业领先,采用先进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并主动声明。
(二)山东优质品牌(服务)
1.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健康与安全、税收、环保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3.建立实施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
4.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5.服务质量在省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
6.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9日。申报单位需在7月6日—8月9日期间,登录品牌评价实验室(http://www.qel.com.cn)网站,按要求进行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认定的网络申报。
2.申报方式:各单位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申报要求,仅需进行网络申报。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要数据真实,践行申报承诺。
三、联系方式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电 话:0531-88023956
邮 箱:sdzlpjxh@163.com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南侧
申请表下载:http://www.qel.com.cn(公告通知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