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双随机"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公开"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随机的方式目前较多的是电脑摇号。可不是领导指定检查谁!也不是领导指定不检查谁。
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旦电脑摇号结束,系统会自动记录哪些企业被抽查到了。并且还会自动设置可以录入抽查检查结果。
这也是包括工商局在内的诸多政府执法部门的主要抽查检查方式。
即将开始的双随机检查,经过ISO体系认证的企业必须知道、熟悉掌握的内容:
1. 请核查本企业的有关证件是否有效。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3C 、卫生批件、安全许可证、环境验收批复、安全评价批复等。
2. 这些证件必须有效:计量器具校准证书、特种设备检定证书,需要特种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证。
3. 实际人数是否与认证合同或审核通知书上的人数一致,是否有差别?否则认证证书无效。
4. 必须清楚公司手册、程序的发布时间,必须持有:有效的手册和程序文件,必须有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文件。手册和程序要发到有关人员(发放电子版也可,但至少有2套纸质的)。
5. 管理人员要熟悉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目标怎么考核和检查,是否完成。
6.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分工要明确,要与手册规定的一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清楚知道。
7. 管理人员、内审员要知道在认证审核期间召开的首、末次会议以及会议的主要内容。有:(1)认证审核每年一次,否则企业证书就会暂停或撤销。(2)认证的那个管理体系(质量、环境、安全健康体系)。(3)认证的审核员与咨询老师不是一个机构,也不能一个机构,必须分开。
8. 要整理、完善公司的产品检验记录(或施工验收记录)、生产记录或施工记录;国家强制要求的产品标准,要有委托第三方的产品检验报告。
9. 在管理手册中确定特殊过程的,要有确认记录。
10. (1)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内审员必须知道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时间;
(2)必须提供:内部审核的记录,内审的不符合报告,内审报告、管理评审的报告和各个部门的报告资料;
管理评审的时间,管理评审报告中的改进是否与实际一致(不能与上次的雷同),作为管理者代表做了哪些推动工作,要能说清楚。
11. 外审老师留下的“审核计划、不符合项报告”是否保存,认证合同必须保留。
12. 应清楚知道审核老师是谁、审核的时间,并按照审核计划上的人员名字说。
1. 企业被抽查到不一定是坏事。抽查检查结果会对社会公示,如果结果正常,那么反而是增加了企业的信用。
2. 没有收到信不代表没有被抽查到。没有收到信,可能企业地址有异常,工商局可能会按照“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从而把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且,对此,企业一无所知。
3. 这次没被抽查到,不代表以后就不会被抽查到。这次被抽查到,不代表以后就不会被抽查到。
4. 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到后,好好配合检查。如果不配合,一样会对社会公示。
5. 抽查结果的录入及公示主要有这几种:正常,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严重不配合检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 小心被骗。现在骗子花样百出,必要时候,可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核实。
7. 不急不躁,不慌不乱,不卑不亢,不懂就问,不存侥幸,好好沟通,充分准备。